篮球运动是哪一年由谁发明的
篮球运动是由美国马萨诸塞州斯普林菲尔德基督教青年会训练学校(美国春田大学)体育教师詹姆斯·奈史密斯于1891年12月21日发明的。
发明者
詹姆斯·奈史密1861年出生于美国,1891年詹姆斯·奈史密斯斯普林菲尔德基督教青年会国际训练学校(后为春田学院)担任该学校的体育教师,同时也是加拿大麦吉尔大学的美式橄榄球教练。1898年到堪萨斯大学成为了一名教授和堪萨斯大学的首任篮球教练。在1936年8月,被授予国际篮球联合会名誉主席。1939年11月逝世,是世界篮球的创始人和发明者。
发明时间及规则
在加拿大1891年,詹姆斯·奈史密任教期间,他从加拿大儿童用球投入桃子筐的游戏“Duck-on-a-Rock”中受到启发,于1891年11月15日初步完成篮球运动构思。但在最早的篮球规则中没有运球这一规定,当时他想的是在室内让学生们能够动起来,只允许球在室内传递。
之后他又编写了13条篮球规则,分别是:
1、球员可以用手向任何方向扔球。
2、球员可以用手打球、抢球。
3、球员不能带球走。
4、不能用头顶球、不能用脚踢球。
5、不能用肩膀撞人、不能用手拉人、不能打人、不能绊人,否则会被判犯规。第二次犯规会被罚下,直到命中下一个球才能重新登场,一旦有恶意伤人动作,会被直接罚下,不得再上场。
6、不能用拳击球,否则视为违反第3条和第4条。
7、如果一方连续犯规3次,则算对方命中1球。
8、如果球停在篮筐上,防守球员触动了篮筐,也算命中一球。
9、当球出界,球将由第一个接触球者扔进场内。若有争论,裁判员将球扔进场内。掷界外球允许5秒钟,如果超过5秒钟,球判给对方。
10、主裁判员是球员的裁判,他有权吹犯规,不过,裁判如果包庇哪队,就会撤销执照。当某队连续3次犯规,他将通知副裁判员。他有权宣布取消某队员的比赛资格。
11、副裁判员是球员的裁判,他可决定什么时候球在比赛中,并要计时、决定球的命中、记录命中的球数以及承担通常裁判员应该承担的责任。
12、比赛在两个20分钟内进行,中间休息5分钟。
13、球命中最多的一方获胜,如果平局,经双方队长的同意,比赛可延至再命中一球为止。
1892年,篮球运动首先从美国传入墨西哥,并很快在墨西哥各地得到开展。1895年,篮球运动传入中国,随后走向全世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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